美國的野豬用一個字來形容就夠,就是猛。在短短的30年之內,美國的野豬憑一己之力實現豬口的指數型增長,數量達到600萬頭,比整個丹麥的人口都多。就這些異常彪悍的豬,實在是讓美國人太困擾了,一年白白損失15個億不說,還沒辦法治它們。
在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之前,美國是沒有豬這個物種的。也就是說,豬是隨著歐洲和美洲的航線開通之後才進入到美國的。那時候的美國算得上是地廣人稀,並沒有人願意專門去養這種奇怪的物種,因此就把從歐洲帶過來的豬直接放生了,讓它們在美國的土地上自己謀生存。
後來有一段時間美國人還發現,追豬活動確實還挺好玩的,于是在美國又掀起了一股狩獵野豬的風潮。隨著歐洲和美洲之間的交往日益頻繁,越來越多的豬被送到了美國,于是家豬和野豬也過起了快樂的生活,各種豬生活在一起,結果就結合出了美國的「超級豬」。
超級豬的出現是美國獵人始料未及的。
雖然說超級豬給美國人帶來了很多困擾,但是有一說一,它算得上是非常優秀的融合物了,就是把爸爸媽媽優秀的基因都給繼承了的那種。美國的超級豬不僅有野豬的兇狠,更有家豬的聰明。
它們的腦袋特別大,脖子也很粗,長相非常粗獷,皮糙肉厚,一看就是生人勿近的感覺。不僅如此,雄豬還有兩顆長獠牙,實在惹不起。而,母豬也是相當給力的,繁殖能力很強,一年可以生育兩次,每次可以產下10頭豬仔,這也為超級豬的發展壯大打下了伏筆。
超級豬特別難纏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它們的體型太大,且進攻性太強了。一頭超級豬的體重可以達到1.2噸左右,在如此巨大的噸位下,它們的奔跑能力竟然還能達到40千米/小時。試問誰看到能不慌呢?
對于優秀的個體來說,生活絕對不是眼前的吃飽喝足,更是要追求理想。據說曾經還有一頭美國的超級豬橫渡了英吉利海峽,此等操作著實讓凡人驚歎不已。
在美國的超級豬算得上是天不怕地不怕,而美國人則是叫天天不應,叫地地不靈的水準。大家都知道雖然野豬在生態中的作用很重要,但是它同時破壞能力也很強,一年四季都能給你帶來不同的煩惱。
春天的時候在你光撒完種子的地上蹦躂,夏天的時候去地裡把剛長出來的苗給踩了,秋天再去幫你熱心割麥子。光是美國的超級豬一年給美國帶來的損失就能達到十幾個億,用「談豬色變」一詞來描述還算比較形象。
把這些野豬抓來吃它不香嗎?美國為了控制這些豬的數量,可以說得上是無所不用其極了,通過給豬打針降低它們的繁殖水準,或者直接組織群眾大規模去和野豬對拼,但是效果都不佳。
很多人會覺得這些野豬抓來吃肯定很香,但實際上,野生動物身上攜帶的未知物是人們難以想象的,而且美國人本身就不是很愛吃豬肉,因此抓豬來吃的願望也沒有很強烈。
美國人在野豬的侵佔中生活日趨難過,到底怎麼辦才好呢?